部分負擔:就醫自付額

就是保險對象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必須負擔一小部分醫療費用。實施部分負擔的理由有下列三點:

  1. 為喚醒民眾對醫療費用之正確認識,審慎使用醫療資源,避免提高保險費或加稅負擔,全民健康保險本於珍惜醫療資源之精神,採行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制度。冀望藉由部分負擔制度,鼓勵民眾審慎使用醫療資源,防杜醫療浪費及保險財務虧損,以利建立可長可久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2. 目前醫療機構共分四級,分別為基層醫療單位、地區醫院、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
    為了避免民眾遇有小病就湧向大醫院,因此規定赴基層醫療單位及地區醫院就醫者,基本部分負擔較輕,赴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就醫者,基本部分負擔較重。惟顧及民眾之負擔,凡重大傷病、分娩及預防保健服務,均免除部分負擔。
 
 
 
更新日期:20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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