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要如何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 保險對象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確定屬於公告之重大傷病時,即可檢具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醫師開立30日內的診斷書正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如現場臨櫃申請者,請攜帶健保卡),向健保各業務組提出申請。
- 洽詢醫院如有代辦,可委由醫院代為申請。
- 民眾對重大傷病有疑義,可洽詢轄區健保業務組:
臺北業務組:(02)2348-6771、23486772、23486773 臺北市公園路15號之1號5樓 北區業務組:(03)4339111轉3304,專線:03-4381825 中壢市中山東路3段525號 中區業務組:(04)22583988轉6733 407 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 南區業務組:(06)224-5678轉1331 台南市公園路96號 高屏業務組:(07)323-3123轉8210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157號 東區業務組:(038)833-2111轉225 花蓮市軒轅路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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