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合約規則

  •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辦理終止合約時,可來函或親自前來本業務組辦理,惟函中應加蓋與原簽合約相同之醫療機構印信及負責醫師印鑑始予受理。
  •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辦理歇業,經衛生主管機關副知後,將主動辦理終止合約。
 
 
 
更新日期:20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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