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生物材料或傳染病病人檢體運送意外之溢出物
處理原則


壹、 法源依據
「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病人檢體採檢辦法」第十五條。

貳、 目的
為防止感染性生物材料或傳染病病人檢體因運送意外發生外溢
情事,危及週遭民眾安全,特制定本項處理原則。

參、 溢出物處理步驟 :

一、 處理人員戴上口罩及手套、穿著防護衣,必要時需進行臉部
及眼部防護。
二、 使用抹布(或紙巾)覆蓋並吸收溢出物。
三、 朝抹布(或紙巾)倒入適量 5 %漂白水,並覆蓋溢出物周圍
區域。(從溢出區域之周圍開始,向溢出物中心傾倒消毒劑)
四、 俟 30 分鐘後,清除所有溢出物質。如含有碎玻璃或尖銳物,
則應使用簡易清掃器具處理,將其置於防刺穿收集容器中。
五、 對溢出區域再次進行清消。必要時,可重複第二至第四步驟。
六、 將所有溢出物質置入防滲漏之廢棄物處理容器中。
七、 回報主管部門溢出物污染區域之除污工作已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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